2015年2月25日 星期三

結合文創與觀光資源 宣揚花蓮之美 專訪花蓮縣文化局局長 陳淑美

花蓮縣,一座觀光、文化為主的城市,花蓮縣文化局自陳淑美局長上任後,致力於公部門與民間團體力量的結合,對於發展花蓮本土文化與文創產業不遺餘力。美宅誌專訪花蓮縣文化局局長陳淑美,以花蓮重要景點與資源為題,暢談花蓮縣文化局近年來對文創產業的保存、努力與未來發展。

陳淑美表示,近年來花蓮縣文化局在與企業結合、整合資源上相當用心,「花蓮的資源就是觀光與文化,發展觀光是要讓旅客開心,發展文化則是要避免它的庸俗化並失去主體性,而文化與觀光並非站在對立面,而是要相輔相成。」她認為,讓公部門與私部門發揮1+1>2的效能,就是文化局存在的意義。

陳局長以10311月才正式開幕的花蓮捷絲旅為例,在1022月開始試營運,就與文化局有很好的互動,「捷絲旅將本身定位為文創商旅,發展精緻的旅遊文化,這是相當正確的定位,除了去年共同主辦太平洋詩歌節之外,在第10屆石雕藝術季活動期間,捷絲旅也支援我們很多優惠的房價,讓世界各國的石雕藝術家,在飯店休息之外,還可以與花蓮市有許多互動。」

文化局擔任陪伴者的角色
陳局長表示,文化局並不進行藝術創作,而是透過文化行政的服務,讓文化人或藝術人能夠發光發熱,陪伴者的角色。「我們不會驕傲到告訴文化人要去做什麼,民間力量才是蓬勃的,它會百家爭鳴,會有自己的生命力,因為藝術創作非常辛苦、孤獨,在物質條件的回饋是缺乏的,真正能靠藝術榮華富貴的人少之又少,我們的角色就是在精神上幫他們打氣,並協助他們有展現平台,此外也導入外縣市的經濟概念,讓藝術家有更多經濟面的想像。」

陳局長提到,近年來在為藝術家服務的過程中,對於智慧財產權的部分相當重視,「一個石雕作品放在這裡,連移個位置都需要得到藝術家的同意,在我心中這樣的觀念是很濃厚的。」她表示,過去簽的合約都是對文化局有利、對藝術家不利,由於花蓮石雕藝術領先全國,文化局的合約範例在各縣市有引導作用,過去的合約對藝術家來說是一種傷害,因此在其上任後就立即改變,將權歸給藝術家,營造對藝術家友善的環境。

松園&慶修院
花蓮擁有許多日時代所保存下來的古建築,目前屬於文化局管轄的包含「松園」與「慶修院」兩處,松園屬於歷史建築,慶修院則是古蹟,各有各的發展過程。「過去長期以來都是由文化局編列經費、委託營運管理,但始終沒有收門票,在我1015月上任後就開始改善,其間不斷透過文章、媒體採訪、議會報告及制訂收費辦法,經過幾個月的政策溝通後終於水到渠成。」

陳局長表示,剛開始大家都認為遊客數會減少,但事實上完全相反,由全國性經營團隊經營的松園,擁有最好的天然資源,每年吸引許多遊客前來體驗歷史風華。而由民間團體經營的慶修院,於103年遊客數更增加到33萬人,兩處園區入園票抵用園內消費的方式,也連帶提昇文創小禮、紀念品的銷售量,證明這條路是對的。「目前是以花蓮鄉親不收費、外縣市旅客收費的方式經營,但我認為文明社會不應該分內外的,未來期望能全面性收費。」

此外,慶修院也創造了九個固定工作機會,與假日4~5個臨時工機會,提供在地服務業有意義的就業環境,慶修院也得到內政部票選台灣宗教百景之一。「慶修院的經營團隊相當有創意,將慶修院內外以民宿、腳踏車體驗做結合,讓遊客以慶修院為核心,深入吉安平原鄉間,並結合周邊景點規劃活動。此外,文化局也努力尋求創新,除了請到東華大學教授驗證慶修院文獻考據,並在103年底結合了日本除夕夜108聲鐘響的敲鐘活動,許多在文化上細膩的安排,就連日本寺廟也都前來結合成姐妹寺。」陳局長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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